根据厦门市教育局综[2006]8号《厦门市2006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面向全市招收在体、美、音方面特长明显又符合我校要求的学生,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人数
在本市湖里、思明片区范围内,招收有体(田径)、美、音特长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共7名。
二、报名条件
户口在本市湖里、思明片区范围内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具备下列1、5条件和成绩达到2、3、4条件之一者:
1、该生(特殊生)必须是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学生守则》、表现优秀、综合素质评定在“良”以上(含良),文化课考核达到我校要求。
2、体育(田径)特长生必须是在初中阶段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区级以上(含区级)比赛中,荣获个人项目前六名(含第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含第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
3、美术(绘画)特长生必须是在初中阶段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含市级)比赛中,作品荣获个人一等奖。
4、音乐特长生必须是在初中阶段校文艺队骨干或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区级以上(含区级)比赛中,荣获个人项目三等奖,集体项目二等奖。
5、体、美、音特长生,在我校高中阶段学习期间,必须能继续坚持体育运动训练和美术、音乐课外活动,吃苦耐劳,并根据自己的专长,自愿参加体、美、音高考。
上述各项获奖项目起止日期为2003年9月至2006年4月30日,以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登载的日期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时间:5月11日——5月18日
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学生,经本人和监护人同意,可直接向我校教务处索取报名表(或网上下载)。由学生本人填写,监护人签字,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连同户口本、学生证、1寸照片3张,以及综合成长记录袋,交我校教务处审核,符合条件者由我校发给准考证,到我校参加考试。
四、考试项目及时间
(一)文化课考试(5月20日)
上午:语文8:00--10:00,英语10:20--11:50,
下午:数学14:00 --15:30, 理化15:50--17:20
(二) 体(田径)、美、音加试项目及内容:
1、体育素质及田径专项测试
时间:5月21日,下午:2:00-- 5:30
项目:100m;铅球;立定三级跳远;800米及田径专项1-2项。
2、美术(绘画)类测试
时间:5月21日,下午:2:00-- 5:30
项目:静物素描2:00-- 4:20,命题创作4:30-- 5:30
3、音乐类测试
时间:5月21日,下午:2:00-- 5:30
项目:声乐2:00-- 3:00,器乐3:10-- 4:10,舞蹈4:20-- 5:20
五、录取标准
1. 考生先参加文化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才取得参加体(田径)、美、音专项测试资格。
2. 录取时,以体(田径)、美、音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 通过我校组织测试的拟录取特长生,须与我校签订“特长生录取协议书”,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批准录取后,上网公示。